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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违约手续办理程序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15-01-09  作者:政管学院  编辑:  访问量:[]

来源:政管学院 更新时间: 2008-2-27 下午 04:18:01 访问量:574
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违约手续办理程序的
通知
全体毕业生:
随着毕业生求职就业进程的推进,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提出违约的情况越来越多,严重扰乱了就业工作秩序和用人单位招聘工作流程,给学校及用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。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违约手续办理程序,加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,维护正常的就业工作秩序,现就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违约手续办理程序作出如下说明:
一、毕业生应严格按照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及管理办法》(详细内容见广外就业中心〔2007〕25号通知)领取、填写、使用就业协议书;协议书一经毕业生与接收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即成立(学校只是作为协议鉴证方而不是协议主体),签约双方应信守承诺,按协议书列明的条款严格履行各项义务。
二、对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违约申请采取严格的审批程序,必须符合“流向合理、理由充分、手续齐备”的要求。如属用人单位单方面解约,就业指导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将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,并在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后,为毕业生发放新协议书。“流向合理、理由充分”是指国家和学校鼓励的就业流向、升学深造、出国留学、自主创业等情形。
三、毕业生提出的就业违约申请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1在中心网站(即“学生就业在线”,http://jy.gdufs.edu.cn)下载并填写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违约手续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申请表”);
2原接收单位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确认;
3毕业生向辅导员提交违约申请材料(包括申请表、原就业协议书、新单位接收函等),辅导员主持开展违约审查谈话对毕业生的申请理由进行初步审查;
4学院(包括辅导员、学生工作负责人)根据审查谈话情况在申请表上出具详细处理意见并盖章确认;
5中心逢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统一受理由学院上交的相关申请材料(中心不受理毕业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);
6中心将在接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违约申请(包括对毕业生申请理由进行必要审查,联系原接收单位核实情况、开会讨论处理意见并将申请理由在“学生就业在线”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);
7完成上述程序后,中心电话通知毕业生本人审批结果,符合条件的由本人亲自到中心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,办理新的签约手续。
四、各学院、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违约申请,对手续不全、材料有虚假、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,中心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。
五、对毕业生因自身原因第二次提出违约申请并获得批准的,中心将视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通报该毕业生就业签约及违约状况。中心原则上不受理毕业生因自身原因提出的第三次违约申请。
所有毕业生务必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就业政策、学校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定,加强就业诚信意识,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秩序。对违反毕业生就业政策、严重扰乱就业工作秩序、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,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严肃处理。
请各学院认真宣传并贯彻落实通知精神,本处理程序将于开学第二周(2008年3月3日)起开始施行。
附件:
1、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违约手续申请表》
2、公示内容模版
参考:
1、广外就业中心〔2007〕25号通知
2、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及管理办法》
学生就业指导中心
2008年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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